欢迎访问信用黑龙江大兴安岭网! 访问量:次
新闻来源:信用中心 | 发布日期:2024-04-08 |
为完善我区守信激励措施清单内容,扩大守信激励对象范围,增加守信激励实施主体数量,现请地直各有关单位、各县(市、区)激励对象认定单位做好以下工作。
1.地直各有关单位、各县(市、区)根据实际情况更新符合自身实际的守信激励措施(包括但不限于同等条件下列为优先选择对象、财政费用减免、融资信贷支持、加大守信主体宣传推介、简化程序等便利化服务措施、减少监督检查频次等)清单充实到《大兴安岭地区守信激励措施清单》,形成《大兴安岭地区守信激励措施清单》(2024年版)。
2.梳理统计本系统、本地区2023年和2024年一季度守信激励对象,填报《守信激励对象信息》(2024年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