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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来源:中国人民银行大兴安岭地区分行 | 发布日期:2026-07-09 |
为持续优化大兴安岭地区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接入机构征信公共服务质效,规范征信异议和投诉处理方面行为,压实接入机构征信服务主体责任,培育规范高效、良性共进的区域征信市场发展格局。近日,中国人民银行大兴安岭地区分行组织辖内9家征信系统接入机构召开征信异议和投诉处理自律机制成立暨首次工作会议。
当前征信应用场景持续拓宽,信用主体权益保护意识不断增强,对基层征信治理效能、金融机构合规处置能力提出更高标准、更严要求。立足辖区征信异议和投诉面临的新形势与群众全新服务期待,在中国人民银行黑龙江省分行指导支持下,中国人民银行大兴安岭地区分行牢牢把握“征信为民”工作主线,创新构建“监管引导+行业自律”协同治理模式。严格对照《征信业管理条例》、《征信投诉办理规程》等法规条文,结合辖区征信服务发展实际,出台《大兴安岭地区征信异议和投诉处理自律机制工作指引(试行)》,以制度化、标准化、常态化运行框架,畅通群众征信诉求响应渠道,推动征信服务提质升级。
会上,辖内9家接入机构共同审议并全票通过《大兴安岭地区征信异议和投诉处理自律机制工作指引(试行)》,文件清晰划定自律组织架构、岗位职责、议事流程等核心运行规则。经现场民主推选,产生自律机制首届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单位,搭建起全域自律机制协同共治组织框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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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聚焦征信异议与投诉处理业务领域,审议通过《大兴安岭地区征信异议和投诉处理自律机制规范不正当竞争行为工作制度》,梳理明确十六类征信不正当竞争禁止行为清单,完善配套监督约束管理举措,稳固行业合规服务运行基础。最后,全体参会机构共同审议并签署《大兴安岭地区征信异议与投诉处理自律公约》,围绕依法履职、公平公正、高效便民、诚实守信作出统一行业承诺,进一步明确各机构在征信异议和投诉处理中的基本行为规范和自律义务。![]()
此次自律机制的正式成立,是辖区完善征信治理体系、打破机构信息孤岛、提升征信服务质效的重要举措,填补了大兴安岭辖区征信领域异议和投诉处理规范化自律的空白。机制有效搭建起接入机构互通共享、协同共治的规范化平台,通过常态化总结工作经验、优化处置流程、补齐工作短板,进一步凝聚行业合力、优化征信服务流程、提升公众征信服务体验,持续夯实辖区优质信用金融生态,有力助推地方普惠金融高质量发展。